當前位置:技術 > 英國籍試管嬰兒為何被迫在國外出生? - 第三代
時間:2017-05-23
1995年,布拉德是英國的一名年輕的職業女性,和丈夫過著安定的生活,然而不幸的是,在這一年,丈夫被細菌感染,而且病情惡化的很快,醫生告訴布拉德可能她的丈夫來日不多了。當所有人都處于悲痛中的時候,布拉德卻鎮定的提出了一個要求,即希望醫生幫她取出丈夫的精子,讓她以后有機會可以為丈夫生個孩子。 然而,醫生卻因為她丈夫當時昏迷不醒無法書面同意進行IVF生育為由,拒絕了布拉德的要求,但是布拉德并沒有因此放棄,于是她再次像法院提出了這個要求。較終,法官鑒于當時的情況緊急,判定允許醫生取出她丈夫的精子冷凍保存。取出精子后不久,布拉德的丈夫就病逝了。 不久之后,布拉德要求借助丈夫生前的冷子進行試管嬰兒手術,然而這再次遭到了英國人類生殖與胚胎學管理委員會(HFEA)的強烈反對,他們認為這違反了英國法律的明文規定,因為她并未取得精子主人的書面同意,而且精子的主人已經逝世,即便精子的主人生前是她的丈夫也不行。 雖然,這個看起來很簡單的要求,但是卻像一座大山一樣攔在布拉德面前,她無法跨越,接下來的兩年,布拉德一直在這場官司中奔波著。較終,她贏得了這場沒有硝煙的戰爭,前提條件是,她必須帶著丈夫的精子去其他國家,比如說羅馬尼亞等法律較寬松的國家完成懷孕。2000年,布拉德女士成功生下了一個健康的,完成了自己的心愿。